2024四川宜宾市兴文县卫生健康局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人员4人公告
2025-05-22 来源:宜宾人事考试网 浏览量:11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4〕331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兴文县2024年定向医学专科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引进对象。35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专业。以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类为主的相关医药卫生类专业人才。
(三)引进计划。本次共引进4名,引进人员的专业、学历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引进定向医学专科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兴文县卫生健康局801办公室(兴文县古宋镇高铁新区营商大厦8楼)。
(四)资格审核。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报名信息表(附件2)、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现场报名时对引进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确定人员。兴文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结合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人员报名情况,确定引进人员,本土本乡人才优先引进。若报名人数超过今年下达到我县计划数时,可采取面试或笔试方式,择优聘用。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政策保障
(一)就业安排。兴文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安排落实定向医学专科生的就业医疗机构,组织基层医疗机构与定向医学专科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服务期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结合定向服务单位编制情况,通过现行公开招聘方式考取编制。
(二)服务年限。引进的定向医学专科生须在约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6年后,方可流动。
五、其他事项
(一)签订合同。各用人单位在与定向医学专科生签订聘用合同时,需在合同上明确当事人在服务期间享受的福利待遇和违约后将承担的相关责任,定向医学专科生发生违约行为时按照合同执行;服务期未满6年的定向医学专科生,须全额退还已享受的项目补助费用,退还费用缴入县级财政,用于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
(二)体检。根据定向医学专科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人员后,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出具证明。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确定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兴文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兴文县卫生健康局 0831-8831132
兴文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0日
原标题:兴文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6be92b0b-3ea3-4698-969f-4cf3667aa7cd